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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魏揚〈關於「公共領域如何談『性』」的筆記〉的回應

Facebook 魏揚文章 〈從「太陽花女王」到「小熊為廷」:關於「公共領域如何談『性』」的筆記〉 點出了性/別作為一種結構,其運作、權力、壓迫、去公共化等諸多議題。本文重點,在於討論「公共領域」、「公民社會」等概念與性/別結構之扞格,這種脫鉤使性/別在公共領域中喑啞噤聲,進而描繪出性/別壓迫可能的結構圖像。「陳為廷」或其他相關事件只是本文「淺入深出」的楔子,魏揚這句「陳為廷所自我陳述的行為已經很清楚了」已表明他對此事件之立場,是「違反性自主是必須被譴責與懲罰的」,實非護航。然本文也清楚說道,其核心關懷在於分析上述扞格,並試圖揭露性/別壓迫的結構。 就這點而言,本文是成功的。魏揚這一刀砍中了性/別壓迫的阿基里斯腱,他點出性/別結構中的單一敘事,在公共領域中如何成為壓迫力量,以及在「避性」「逐 性」趨向與「獵巫」「私刑」過程中,異性戀霸權與父權結構合謀、鞏固宰制地位,性/別弱勢主體從而隱身,性/別壓迫中的受害者更往往成為沉默者。最後,他提出「性的除魅」,作為瓦解既有壓迫結構、正式性/別為公共議題的可能,並主張「唯有對『性』的『除魅』,使其中的壓迫性、解放性、政治性、社會性等面向 被正視,才能避免與『性』相關的一切議題持續被用貶低、避諱卻又八卦的方式存在於『公眾』的認知視界」。 第一點,我認為可以從「公」/「私」概念,深化「公共領域」與性/別結構之討論。一般而言,社會、文化、政治、經濟等,被視為公領域;自我、心理、情感、性、 家/庭等,被視為私領域。這種二分法隱藏的邏輯是公領域較私領域重要,因此如同本文所說,「『性』 被私德化,其『政治性』被『更公共』的價值給掩蓋」。然而,「公」是一個相對意義,對不同主體、不同層次而言,「公」、「私」的範圍亦不同。公與私並非涇渭分明,其邊界是流動的、交織不清的。 在漫長的社會史之中,情感、性、家/庭等退至私領域,在社會空間上使公共 領域得以明確,是相當晚近的現象。從民族誌的角度來看,社會的權力運作與性/別(或家/庭)是密切相關的。在以親屬關係為原則安排生產方式(the kin-ordered mode of production)的社會中,對婦女進行生殖控制是重要的權力來源,因為對婦女進行生殖控制,便確認了親屬關係,從而確定繼嗣關係、旁系關係。這些關係用以安排並調支社會勞動力,也確定了政治結盟者的系...